擬對樂清市氣象局樂清市X波段相控陣天氣雷達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
發布日期:2023-01-30 00:00 |
瀏覽次數:
|
來源: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
|
|
|
2023 年 1 月 30 日擬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1 | 樂清市X波段相控陣天氣雷達建設項目 | 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嶺底鄉張莊村 | 樂清市氣象局 | 樂清市X波段相控陣天氣雷達項目擬建于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嶺底鄉張莊村,用地租賃張莊村、澤基村交界處的地塊。建設具有先進水平的X波段相控陣天氣雷達系統,能夠實時、準確地獲取更高精度的強度場和風場信息,增強對臺風、暴雨、強對流等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水平,提高樂清山區局地強天氣的監測預警能力,為防范短時極端降雨給山區帶來的小流域山洪、山體滑坡等次生災害提供更加及時、精細、精準的氣象保障服務,促進提升樂清市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本項目于2022年5月26日取得了樂清市發展和改革局對該項目的備案(備案編號:2205-330382-04-01-619510)。 |
| 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實現對災害性天氣有效監測,是提高災害性天氣短臨預報、預警準確率和時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測工具。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施工期的環境影響較小,營運期產生的電磁輻射、噪聲等主要環境影響,可采取相應環保措施予以緩解或消除。通過認真落實本報告表和項目設計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種污染物均可以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圍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論證,本項目具有環境可行性。 | 大氣環境:備用柴油發電機尾氣經設備自帶凈化裝置處理后排放到大氣環境,對周圍大氣環境基本無影響;
地表水環境:項目營運期無人值班,無生產廢水產生。雨水經過排水溝收集后隨地勢排入外環境;
聲環境:1、采用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應設隔振基礎或鋪墊減振墊等;2、合理布局,高噪設備避免靠門窗處設置;高噪聲設備設置隔聲罩或隔聲間;3、加強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防止因設備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聲;4、合理安排生產時間;
電磁環境:1、管理措施:由氣象雷達探測基地設立環保人員,全面負責基地的運行管理,建議建設單位制定完善的運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2、上崗人員素質:環保人員、雷達站維護人員上崗前應進行電磁輻射基礎、《電磁輻射防護規定》及有關法規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和培訓。3、技術措施:雷達系統裝有故障自檢和參數檢測裝置,建設單位需加強設備的運行維護,必須定期檢查雷達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性能,及時發現隱患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確保雷達站安全可靠運行。4、嚴格限制天線掃描仰角,仰角應在1.0°以上運行;
5、環評要求:建設單位需依據天氣雷達的電磁環境保護及使用條件要求,本項目劃定的周邊建筑物限高要求應在當地規劃部門備案,并由相關部門有效控制該范圍內新建建筑物高度。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擬對上述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3 年 1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2 月 6 日(5日) 公示時間: 2023-01-30 聯系處室: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輻射處 聯系電話: 0571-28913068 傳真: 0571-28869000 通訊地址:杭州市學院路117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